镇江胃腺癌结合部腺癌特效药办理材料

导语 镇江胃腺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特效药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快和镇江本地宝一起看看吧!

  一、病种所需材料

  1. 阿帕替尼片

  (1)既往两次化疗的出院小结;

  (2)确诊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病理学及影像学检测报告单。

  二、办理通用材料

  1. 特药申请表(责任医师签字盖章、医院医保办盖章);

  2. 医疗保障卡;

  3. 患者1寸照片1张;

  4. 若为医疗救助对象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目前,镇江市对这22种特殊药品实施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和定零售药店的“三定”管理,市一院、江大附院和丹阳人民医院是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均有指定的特药责任医师。存仁堂连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梦溪药店为目前指定零售药店,患者需持有“特药证”和责任医师开具的特药处方到零售药店配药,用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镇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镇江医保参保对象、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方式、缴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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