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网直供电改造调整

导语 小伙伴们注意啦近日江苏电力部门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8:00—18:00),电价上浮0.0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18:00—次日8:00),电价下浮0.17元/千瓦时,一起来看看,你的充电费用有何变化吧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高峰时段(8:00—18:00),电价上浮0.03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18:00—次日8:00),电价下浮0.17元/千瓦时

为了降低充电成本,避免非直供等因素推高电价,《通知》鼓励尚未实现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居民住宅小区产权单位向电网企业整体移交供电设施,并筹措改造资金、预留改造空间。

电网企业应配合做好直供电改造方案编制,辅助做好资金预测,及时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直供电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这一规定将从根本上解决非直供充电设施电价高、收费不透明等问题,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低成本的充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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