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电子行驶证如何使用?

导语 全国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根据工作安排,镇江将于12月2日起启动申领

电子行驶证如何使用?

本人直接出示
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功能,进入“电子证件”子功能,点击下方列表项即可显示电子行驶证。单位车辆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查看。
△个人用户出示
△单位用户出示
授权他人出示
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

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授权】按钮进入授权列表,点击页面下方【新增授权】,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授权有效期,选择用途事项,提交授权。提交后被授权人电子证件列表中将增加授权电子行驶证列表项,用户可点击显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

授权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可在授权列表中点击【解除授权】按钮中途解除授权,解除授权或授权到期后电子行驶证自动作废,被授权人“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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