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公证处办事指南

导语 很多小伙伴关心扬中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房产、车辆、存款)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委托需要什么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财产继承(房产、车辆、存款)所需材料

1、财产所有凭证(房产是不动产权证书;车辆是行驶证;银行存款为银行的存单或者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全家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村、社区可以出具),村社区出具不了,可以找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者入党志愿书,或者人社局(长江花城大转盘那边)出具的劳动档案,四者有一个即可。

4、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如有继承人过世的需要出具户口注销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被继承人有结婚证的,独生子女证明的一并带上。

6、特别注意:第一次来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只需一个人来提供材料,材料齐全了公证办理好了,公证人员会提醒所有继承人都来签字,也可以分批来签。


办理委托所需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

3、办理委托事项的财产证明,如办理房产过户的提供房产证,已经签过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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