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什么人可以享受人才落户?

导语 镇江市45周岁及以下相关人才,可以直接户籍迁入镇江,45周岁以上人才需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具体详情见正文。

  主要有三类,具体如下

  45周岁及以下人才,直接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45周岁以上人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可办理镇江市户口;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

  申请材料

  办理落户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人才码;

  (三)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连续1年城镇社保证明(45周岁以上)。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还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除外)。

  落户选择

  (一)镇江市人才集体户(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或丹徒区人才集体户(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龙山路110号),根据本人意愿自由选择。

  (二)本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无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处落户;就业单位有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在就业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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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人才落户办理详情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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