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才镇兴落户服务指南

导语 镇江市人才落户需要直接提交书面申请,同时仅限落户镇江市城镇地区,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落户原则,具体详情见正文。

  人才“镇”兴行动人口落户服务指南

  办理材料

  备注:仅限落户镇江市城镇地区,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落户原则

  办理地点、流程、时限。

  (一)具有稳定住所(含租赁)、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向住所、就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

  县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公安派出所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接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二)人才引进向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咨询电话

  镇江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电话:88956175

  丹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电话:86572095

  句容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电话:87277298

  扬中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电话:88283118

  丹徒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电话:85314185

  京口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电话:88955261

  润州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电话:80578139

  新区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电话:8895553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镇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镇江落户实施细则、受理对象、办理手续、落户选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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