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要提醒

导语 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健康防护。

  当前,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健康防护,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一、主动报备,做好健康管理。请广大市民关注新冠肺炎疫情最新进展及风险等级划分等,主动排查、报备是否有以下地区旅居史,并对照落实防控要求。

省份 重点关注地区 关注时间 备注
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 9月29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阿拉善盟 10月3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甘肃省 嘉峪关市 10月3日以来
张掖市 10月3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兰州市 10月15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陇南市 10月18日以来
天水市 10月19日以来
宁夏自治区 银川市 10月16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中卫市 10月20日以来
贵州省 遵义市 10月17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北京市 昌平区 10月16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朝阳区 10月17日以来
河北省 石家庄市 10月10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辛集市 10月17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湖北省 天门市 10月19日以来
青海省 西宁市 10月19日以来
四川省 成都市 10月28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山东省 日照市 10月18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黑龙江市 黑河市 10月13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哈尔滨市 10月16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江西省 上饶市 10月16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九江市 10月29日以来
上海市 上海迪士尼乐园和迪士尼小镇 10月30-31日 有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重庆市 长寿区、渝北区 10月22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九龙坡区、巴南区、沙坪坝区 10月22日以来
河南省 郑州市 10月19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周口市 10月22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江苏省 常州市 10月28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浙江省 嘉兴市 10月20日以来
辽宁省 大连市 10月20日以来 含中高风险地区
山西省 朔州市 10月22日以来 有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的来丹返丹人员、行程码带星号、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学校或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其后7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应向社区报告,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专人专车闭环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其他人员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含有该证明的健康码)且体温正常的,抵丹后配合社区做好7天健康监测;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丹后于24小时内向社区和单位报备,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完成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的配合做好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于来丹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旅居史。

  二、主动配合查验。进出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验码、保持“一米线”。各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做好通风、消毒等措施,发现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减少外出和聚集性活动。近期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须不离丹、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确需前往的,需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程后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四、加强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方法,请3岁以上人群,按照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18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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