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节丹徒禁放烟花爆竹通知

导语 春节将至,丹徒公安集中开展“禁放”宣传工作,2021年丹徒禁放区域内部和外部延伸500米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将至,2021年是辖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三年,丹徒公安集中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禁放区域

  丹徒城区禁放区域为:北起金润大道(原312国道),南至恒顺大道南湖路,西起茅以升大道东至S86沪宁高速镇江支线,以上道路为界线,内部和外部延伸500米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举报和处罚

  对违反《禁放通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1、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2、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3、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5、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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