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镇江归雁计划申报对象

导语 小编整理了,以下是为镇江籍青年人才量身定制的“归雁”计划的申报详情,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范围
依法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经开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非法人合伙组织。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镇江籍毕业生;
(二)2022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初次来镇就业(2022 年 1 月 1 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三)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房屋要求
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前(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市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镇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 4 年内;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经开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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