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人民医院最新就诊通告

导语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扬中市人民医院提醒市民朋友关注医院最新就诊公告。

  就诊通告

  市民朋友们: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扬中市人民医院提醒市民朋友关注医院最新就诊公告,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01 「 入口管理 」

  为方便大家快速通过医院入口,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验码、测温及流行病学史问询,闸机口测温、扫码时,您无需摘移口罩。无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带好身份证,经无健康码通道完成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将根据病情及预检分诊情况,指引大家分类分区就诊。

  友情提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入院后您会在入口处、门诊大厅、就诊时遇到三次预检分诊,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两码查验、流调等工作。

   02 「 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

   预约诊疗

  医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诊疗,您可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拨打88321654等提前预约挂号,请提前30分钟来院取号、签到、候诊。

   诊区管理

  为尽可能降低人群交叉感染风险,请务必配合医院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候诊时请间隔入座,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根据叫号按序就诊,尽量独立就诊。业务窗口、自助服务点需排队等候时,请主动保持安全距离。

   特殊诊疗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接受门诊手术、胃肠镜、肺功能监测、口腔治疗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在诊治前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如您有相关诊疗计划,请务必跟您的诊疗医师/检查科室确认相关诊疗预约情况,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医院认可具备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

   以下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

  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丧失)等新冠十大症状患者;最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关注地区旅居史人员等。

  友情提醒:为提高您的就诊效率,减少在院逗留时间,建议您错峰就诊,常规配药、复诊可选择下半周或下午稍晚时间段。

  当您在就诊或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可前往门诊大厅患者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03 「 住院须知 」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时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有照护需要,仅允许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除外出检查外不得随意出入病区。住院患者及陪护在院期间,按防控要求,每日需行核酸检测一次。

  友情提醒:有外地旅居史,自抵扬之日起尚处于14天健康管理期的人员,根据防控要求,您暂时不能够来院陪护患者。为了所有住院患者的公共安全,请患者亲朋们使用视频探视,协助医护劝阻患者住院期间离院。

   04 「 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服务 」

  白天采样地点:市人医院外围西侧春柳路旁,原福海大酒店对面

  工作时间:7:30-22:00

  其他时间采样地点:医院内急诊科

  服务人群:自愿进行核酸检测的人群

  报告打印:凭挂号单或缴费凭条在院外围西侧愿检尽检采样处,24小时自助打印机打印。

  友情提醒:发生疫情、医院检测量剧增或检测结果有疑问需复核的情况下,报告出具时间会相应延迟,请参考短信通知(要确保手机号码正确),敬请理解!

   05 「 黄码人员核酸采样、就诊注意事项 」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自10月27日起,对我市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注意事项:

  1.黄码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得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2.黄码人员需在村(社区)的指导下,完成规范居家健康监测或跟踪健康监测,并到指定地点进行7天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如结果均为阴性,可自动转为绿码。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黄码人员,向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黄码转绿码。

  3.黄码人员除进出所居住小区、前往指定黄码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就医等情况外,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参加人群聚集性活动。

  4.黄码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医用外科或更高防护等级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指定检测点。检测期间请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服从现场管理,主动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5.目前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黄码人员,仍按原有规定,由集中隔离点负责健康管理或由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上门采样,管理期满后按规定转绿码。

  6.有就医需求的黄码人员,请主动联系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将协助安排。如发生急性心脑血管等疾病或意外事故,可以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

  7.凡未按要求落实核酸采样及相关管理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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