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低保家庭政府多久核查一次?

导语 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

  家庭情况复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复核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县级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减发、增发手续。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度,因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自然增长的保障金除外。

  复核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由二名以上复核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实施,复核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当分别对复核结果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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