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单位申请公积金缓缴期间有员工离职怎么办?

导语 单位缓缴期间,如有职工离职,单位经办人可以为离职的员工单独办理公积金补缴,详见正文。

  单位申请公积金缓缴后,缓缴期间有员工离职,单位如何为离职的员工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

  单位缓缴期间,如有职工离职,单位经办人可以为离职的员工单独办理公积金补缴,具体材料如下:

  (1)单位经办人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zhenjiang.gov.cn),点击“表格模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点击下载《镇江市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三联(由公积金中心提供,无需下载);

  (3)待资金转入离职员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单位经办人办理封存或转移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镇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镇江公积金网上办理入口、公积金网点、公积金最新资讯,咨询电话,公积金提取指南,相关指南等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