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交警致全市电动自行车主告知书

导语 电动自行车必须注册登记、领取牌证方可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对停放在道路范围的无牌证电动自行车进行拖移。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主告知书

  (拖移无牌电动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交通秩序治理,针对部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问题,现就加强管理工作告知如下:

  一、拖移无牌证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必须注册登记、领取牌证方可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对停放在道路范围(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等)的无牌证电动自行车进行拖移,统一拖移至华阳交警中队停车场(华阳交警中队院内,文昌中路30号)。

  二、被拖移电动车辆的处理。

  1、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到华阳交警中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超标车办理备案登记号牌)后放行。

  2、未注册登记的电动摩托车。车主携带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到华阳交警中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按照摩托车牌证办理流程到车管所办理牌证(需投保“交强险”)。

  三、主动办理电动车号牌的方式。

  1、非标电动车: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隆昌路与华阳北路交叉路口)、华阳交警中队以及福地广场非标电动车备案号牌临时便民服务点办理,需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并需要查验车辆。

  2、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在车管所(隆昌路与华阳北路交叉路口以西约100米)、各邮政支局、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门店办理,需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并需要查验车辆。

  3、电动摩托车:可在车管所办理,需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交强险”凭证,并需要查验车辆。

  四、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做到“一戴三不五禁止”。“一戴”为戴头盔;“三不”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五禁止”为禁止在人行道骑行、禁止越线停车、禁止穿越机动车掉头点、禁止乱停乱放、禁止违法载人。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

  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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