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导语 镇江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个税专项附加一般采取定额扣除的方式,扣除标准1000元/月,具体详情见正文。
镇江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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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过24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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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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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 标准 |
1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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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 主体 |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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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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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项 |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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