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哪些?
导语 镇江市自住住房翻修,翻建或者建造自住住房,拆迁购买自住住房的居民,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详情见正文。
镇江市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大修,翻建,建造,拆迁购买自住住房,购买二手房,购买自住商品房,购买共有住房,没有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购买外市自住住房(商品房、二手房),参与合作建房等提取方式。
办事机构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直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新区兴港西路26号);
服务时间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9:00-17:30(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9:00-17:00(工作日);
咨询热线:051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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