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镇江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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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申请材料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下载地址:http://www.zjgjj.cn/)
办理流程
1、单位公积金汇缴业务由受委托银行办理,应每月按时办理。
2、办理时应携带:单位凭资金凭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办理汇(补)缴。有人员增减变化的需配套提供《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http://www.zjgjj.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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