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调整市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标准一览

导语 镇江市针对保障性住房,调整了低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250元(含)以下调整为2350元(含)以下,更多详细见正文。

  关于调整镇江市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标准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镇江市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调整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户收入准入标准,根据市民政局公布的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二、低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250元(含)以下调整为2350元(含)以下。

  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350元(含)以下调整为3450元(含)以下。

  本通知中未涉及保障标准事项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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