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哪里办理港澳通行证?

导语 镇江市出入境办理可以在镇江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阳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地办理,具体地址信息见正文。

  镇江港澳通行证办理单位地点

序号

受理单位名称

地 址

工作时间

受理业务范围

咨询电话

1

镇江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九华山路9号

周一至周六0900-1730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
境外人员签证、签注

0511-88956194

2

丹阳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周一至周六0900-1730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
境外人员签证、签注

0511-86572235 0511-86572087

3

扬中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江洲西路195号

周一至周六0830-1730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
境外人员签证、签注

0511-88283192

4

句容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华阳镇文昌东路1号

周一至周六0830-1730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
境外人员签证、签注

0511-87277312

5

镇江市局新区分局出入境大队

金港大道98号

周一至周六0900-1730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
境外人员签证、签注

0511-80822905

6

镇江市局丹徒区局出入境大队

新城谷阳大道178号

周一至周六0900-1700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
境外人员签证、签注

0511-85314052


  办理材料

  1、国外大使馆出具的公证书。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监护人身份证件。

  4、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

  5、出生证明。

  6、申请人已获得的身份证件。

  7、绿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收到申请材料并面见申请人,当场完成材料受理工作;

  3、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面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4、在受理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作出予以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省公安厅制证;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6、发证或邮寄(需事先申请)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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