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人才购房补贴有效期

导语 镇江人才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单位于每年8月至9月登陆“镇合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

  镇江市人才购房补贴有效期5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购房要求

  补贴申请单位人才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市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A、B类人才无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

  补贴标准

  A类人才和在我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8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C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6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D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4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E类人才中,“双一流”高校、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市区企业就业,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F类人才中,“双一流”高校、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市区企业就业,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的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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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区人才购房补贴那些人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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