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大学生参军入学资格保留教程

导语 大学生在上大学前准备参军入伍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兵役2年退役后,可以继续完成学业,具体申请流程见正文。

  大学生参军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应征入伍办理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办理程序是:

  1、个人填写申请表

  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2、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表给学校

  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在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完毕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3、学校注册保留学籍

  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 "参军入伍” ,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交县级征兵办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4、复学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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